苏州市教育局
苏教高职函〔2018〕85号
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业教育省级智慧校园
建设申报以及明确其它创建项目要求的通知
各市及有关区教育局,市区各职业学校:
根据省教育厅职教处《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职业教育创建项目申报工作的函》要求,2019年度职业教育省级智慧校园建设申报工作也将于近期完成。为做好我市智慧校园建设与申报工作,同时进一步明确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和优质特色职业学校、现代化专业群、现代化实训基地等项目申报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智慧校园申报
1.申报过程要紧紧围绕省教育厅、财政厅《关于推进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的通知》、《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(2018版)》 要求,认真做好自我评价。自评达到建设标准的可填写《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验收申报表》,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苏州市教育局申报初审。同时组织相关佐证材料,在学校校园网上充分展示。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,省级智慧校园建设优先遴选国示范学校,其他达到建设标准的学校统筹考虑。
2.请各地于10 月26日前向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提交申报材料(含申报表、汇总表、验收网址),电子稿、纸质稿各一份。联系人:徐国明,联系电话:65236421,邮箱:793039209@qq.com。
二、其它省级创建项目补充要求
1.现代化专业群申报项目须由3个及以上专业或专门化方向组成,其中至少含有两个专业;专门化方向名称必须为中职目录中的规范性名称,不得自行设置名称。中、高职专业群均可由中职专业、高职专业混合组成,但核心专业必须为同层次的专业。
2.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和优质特色职业学校、现代化实
训基地申报项目,按照我处9月底下发的《关于做好2018年职业学校省级现代化建设项目验收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高职函〔2018〕85号)要求执行,申报时间及要求不变。
3.根据职教项目动态监测要求,请各校将2017年度认定的现代化实训基地和智慧校园项目、2016和2017年度认定的现代化专业群项目于2018年10月26日前在省中职系统中完成学校申报材料补录。
附件:智慧校园建设验收网站汇总表
苏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
2018年10月11日
附件
智慧校园建设验收网站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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